关于开展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履约能力评估的通知

关于开展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履约能力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7    文章来源:http://cbs.jihongfu.com.cn    访问次数: 87

 各零售药店: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障定点服务机构履约能力评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吉医保发〔2020〕47号)文件精神,我区将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履约能力评估工作。统筹区内符合申报条件且愿意承担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医疗保障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可登陆长白山医保网站(公众号)下载申报所需材料,并于2021年11月24日16时前,到长白山政务大厅1楼医保服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逾期申报,本次不予评估。

咨询电话:0433-5759016

 

附件下载:1.《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报材料册

2.《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医疗保障慢病定点零售药店申报材料册》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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